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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佛学院2022年度公开选拔录用应届毕业教职人员公告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22年07月04日

根据学院工作需要,按照《宗教院校管理办法》、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及中国佛教协会、中国佛学院有关制度,2022年度公开选拔录用应届毕业生2名。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基本情况
      中国佛学院于1956年在北京成立,是培养中国佛教专门化人才的全国汉语系高级佛学院。其主要职责是:培养爱国爱教的佛教高层次人才;承担佛教教职人员、佛教院校教师培训工作;从事佛教教理教义研究与阐释工作;开展对外友好交流活动。
  二、选拔录用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比丘。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爱教,遵纪守法。
      4.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和法规,有规矩意识。
      5.具备僧格,品行端正,有工作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6.践行人间佛教思想,在佛学某一领域学有所长,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和人际沟通能力。
      7.有大局意识,服从领导,理事圆融,能够胜任佛学院某学科的教学研究工作或管理工作。
      8.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9.在校期间无不良记录。
      10.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选拔录用范围
      中国佛学院选拔录用人员范围为2022年佛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须有所受佛学教育学籍档案,中国佛学院之外的应届报考者须有所在学院(或大学院系)推荐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佛教协会介绍信及省级统战、民宗部门意见。
  四、选拔录用岗位及资格条件
      此次选拔涉及1个岗位,计划录用2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中国佛学院2022年度公开选拔录用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五、选拔录用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有意报考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12日下午5点期间,按要求将报名表(附件2)及其他有关报名材料发送到指定报名邮箱563445663@qq.com,不接受以信件、来访等形式投递简历,每人限报1个岗位。邮件主题和报名信息表统一命名格式为:“报名岗位+法名(俗名)+专业+学历学位+毕业院校”。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中国佛学院负责,贯穿选拔录用全过程。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录用岗位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报名人员一视同仁。在选拔录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为时政、宗教政策和佛学(各百分之五十),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将在中国佛学院官网公布。进入笔试名单者以电子邮件形式确认是否参加笔试,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结束三日内,考生可通过报名咨询电话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本次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每个岗位按照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不足2:1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将在中国佛学院官网上公布。进入面试者以电子邮件形式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如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面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根据报名申请与考生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等)、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进行核对(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留存)。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本次选拔录用的岗位面试环节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及以上合格。面试结束三日内,考生可通过报名咨询电话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考核综合成绩的计算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60分及以上合格。 
      (五)体检和考察
      从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的人选。
      1.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体检费用由中国佛学院承担。
      2.考察。考察组应在考察人选所在院校一定范围内,采取个别谈话、审查在校期间考试成绩与相关档案、查询个人征信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在校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对政治上不合格、教风上有缺陷、品德上不服众的,坚决不予录用。
      考察人选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经研究,可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也可不递补。
      (六)公示
根据报考者的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由中国佛学院院务会讨论提出拟录用人选的建议,并呈文报中国佛教协会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中国佛学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录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录用手续。
      新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经中国佛教协会审核后,予以正式录用,经报上级人事部门备案后,转正定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被录用人员试用期及转正定职后生活费标准按照中国佛学院参编教职人员相关标准执行。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选拔录用相关信息均在中国佛学院官方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2.报考者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录用资格的,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选拔录用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18613356642
      监督举报电话:010—63573463
      报名及考试确认邮箱:563445663@qq.com
      本招聘公告由中国佛学院负责解释。

 


                          中国佛学院
                        2022年7月4日

 

 

附件1中国佛学院2022年度公开选拔录用应届毕业教职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中国佛学院2022年度公开选拔录用教职人员报名表

附件3:中国佛学院关于应届毕业教职人员的录用办法(试行)

中国佛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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