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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心悲愿 珍爱生命 善待众生——佛教生命观研讨会综述

作者:秦萌 来源:中国佛教协会 更新时间:2013年01月23日

 
    2013年1月16日,来自全国佛教三大语系、四大名山的高僧大德和专家学者汇聚成都,举办以“慈心悲愿,善待生命”为主题的佛教生命观研讨会,针对一段时间以来在四川、青海、甘肃三省少数藏区发生的自焚  事件进行研讨,以彰显佛教慈悲为怀、珍爱生命、善待众生的本怀,并澄清一些错误的观念认识。
    与会代表认为,珍爱生命、善待众生,是佛教生命观的重要理念。慈心悲愿,救度众生,是三大语系佛教秉承佛陀遗教的共同宗旨。中国佛教协会会长传印长老指出,暇满人身,是积累福慧资粮、成就世出世间功德的善缘条件。众生在无量劫的轮回中,获得人身的机会如“盲龟值木”,非常难得。任何人都不应轻易捐弃宝贵的生命,而应当充分利用难得的人身,为自他的福祉和圆满解脱而勇猛精进。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活佛指出:人身难得易失,生命短暂。人生极为宝贵,人类极为智慧。珍惜生命,抓住瞬间,修炼正果,是为至要。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学诚法师指出,实现生命形态的不断超越与提升是佛教生命观的核心内容;而关爱现世今生的生命是超越与提升生命形态的前提。佛教认为现世人身是如意宝,具备提升现世生命乃至成就菩萨道、佛道的必要条件,要牢牢把握。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所长卓新平先生说,宗教作为人类精神信仰,其在现实生活中的一个重要维度,就是对“生命”的重视,体现对生命的关爱和拯救。这尤其在佛教“不杀生”的观念上得到了典型体现。爱惜生命,是宗教信仰对人生态度的基本底线。
      对于一段时间以来四川、青海、甘肃三省少数藏区发生的自焚事件,与会代表纷纷表示痛心和惋惜。传印会长说:自焚者不少是涉世未久、少不更事的年轻人。我们面对此事,怎能不感到撕心裂肺一般地痛心!我们在震惊之余,怎能不感到万分的悲悯、遗憾和伤心!传印会长强调:佛陀指出,自杀是非常愚痴的行为,会障蔽善道。佛教戒律规定,自杀得偷罗遮罪(粗重罪)。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如瑞法师指出,自焚者在临终之时因为色身遭受剧痛而难免心生悔恨、懊恼,这种不正念会牵引自杀者堕落恶道,受无量苦。大乘菩萨虽然难行能行、不惜身命,但为了利益众生、弘扬正法,应当爱惜自己的生命,不做无谓的牺牲,避免可能致使生命危险或有损清净戒行的行为(命、梵二难)。中国佛教协会理事、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经师郭莽仓•沃赛尖措活佛指出:藏传佛教戒律中规定,跳崖、上吊等自杀行为,非清净行,非出家行,是违犯戒律的不当行为,得粗罪(偷兰遮罪的意译)。藏传佛教密乘十四根本戒中第八条明确指出:受密乘灌顶的人,身体已非凡庸之躯壳,乃五方佛之坛城。损害自己的身体,甚至自杀,也就是伤害佛的坛城,伤害佛身。
      针对劝诱、鼓动、胁迫、支持、赞叹、随喜他人自焚,传印会长指出:佛教认为,劝诱、鼓励、赞叹、随喜自杀,及为自杀行为提供条件和方便,与亲手杀人无异,犯“波罗夷”罪。若犯此罪,即丧失了法身慧命,是佛教戒律中最严重的罪行,将被永远逐出僧团,道果无分,死后必堕地狱。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祜巴龙庄勐指出:南传佛教经典《比库巴帝摩卡》规定,僧人劝诱鼓励他人自杀属于“巴拉基咖”(即“波罗夷”)。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圣辉法师指出,佛法因果分明,只有奉行五戒,才能得人身,如果作恶毁戒,就要失去人身。那些违背佛教因果的人,不但不心怀慈悲,去劝止“自焚”的行为,救度人的生命,反而赞叹说是“利他精神”,真是罪过无边。四川大学陈兵教授也指出,借佛教的名义劝诱、胁迫他人自焚,乃毁佛谤法之举,从佛法看,难逃因果法则的惩罚。
      三大语系佛教代表一致认为,自焚和劝诱、鼓动、胁迫、支持、赞叹、随喜他人自焚,都违背佛教戒律,也与佛教“人身难得”、慈悲护生的教义背道而驰。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活佛指出:僧人自焚,僧人参与自焚,僧人煽动他人自焚,完全违背教义和戒律,必须反对。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净慧长老指出:自焚是一种极端的自杀行为,是受错误观念以及极端思想的蛊惑胁迫所致,与佛教慈悲为怀、关爱生命的根本宗旨是背道而驰的。学诚副会长指出,坚决反对自杀,反对煽动、教唆、协助乃至胁迫他人自杀,是佛教对生命的无比尊严与无上价值的高度肯定的理论必然和现实主张。中国佛教协会常务理事、四川甘孜大金寺甲登·洛绒向巴活佛指出,珍爱生命是宗教教职人员的根本职责要求,要以因果不虚为准则,明辨是非,正信正行。
      针对“自焚是非暴力的最高形式”、“自焚是菩萨行”、“自焚能成佛”、“自焚可以为上师增加寿命”等煽动蛊惑自焚的言论,与会代表从佛教教理教义上予以澄清,阐扬了佛教的正知正见。
      对于“自焚是非暴力的最高形式”的言论,与会高僧大德指出,自焚不仅会使身体遭受极大痛苦,而且会令内心产生强烈的烦恼,导致来生堕落恶道,这本身就是伤害自身的暴力行为。煽动蛊惑致使他人自焚,与亲手杀人无异,更是残忍的暴力行为。对自焚不加劝止,反而赞美、鼓励、支持并提供方便条件,实际上是间接杀生,是在助长和鼓励暴力行为,也是佛陀呵责和严禁的极重恶行。
      对于“自焚是菩萨行”、“自焚能成佛”的言论,与会代表指出,菩萨行,是指菩萨修学的以自利利他、自度度人为根本宗旨的六度(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万行。只有勤修戒定慧三学,息灭贪瞋痴三毒,发菩提心(即发起令自他一切众生都觉悟成佛的勇猛之心),修菩萨行,才能最终圆满成佛。以戒为师,以法为依,发菩提心,修菩萨行,是成佛的必要条件。自焚,特别是被邪知邪见煽动蛊惑而导致的自焚,是愚痴的行为,既违背佛教戒律,又丧失暇满人身,不仅不能成就菩萨自利利他功德、圆满佛果,而且死后还要堕落三恶道,受无量苦。
      对于“自焚可以为上师增加寿命”的言论,与会代表指出,从佛教因果的道理看,慈心不杀,常行布施,不恼害众生,才是健康长寿之因;而心怀瞋恨,杀生害命,则是疾病短命之因。因此,严持戒律,慈悲不杀,积极救护众生,才能健康长寿;劝诱鼓动、赞叹支持自焚,不仅不能增加寿命,反而会罹患病苦,短命夭折。
      传印会长最后呼吁:三大语系佛教四众弟子,应当发扬佛教慈悲智慧的精神,践行自利利他的誓愿,弘扬佛陀正法,利益广大众生。应当向广大信众和社会公众传达明确的信息:自焚是严重违背佛教戒律的愚痴行为,今世后世受无量苦,切勿听信居心叵测者的煽动蛊惑,要明辨是非,千万不可上当,以免酿成千古遗恨!
      出席研讨会的高僧大德、专家学者踊跃发言、各抒己见、摧破邪论、光扬正法,充分体现本次研讨会既是我国三大语系佛教同心同愿、同道同行、住持三宝、利益众生的实践,也是当代三大语系佛教和谐团结的写照。传印会长勉励三大语系佛教四众弟子要努力继承发扬佛教优良传统,并以此次研讨会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交流。他说,中国是世界上唯一的三大语系佛教俱全的国家,赵朴老曾赋诗赞叹:“信知此土有深缘,圣教三车独得全。”这是我们国家的光荣。三大语系佛教都有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和光荣的传统,都是中华优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三大语系佛教交流源远流长,到近现代更是蔚然成风,成果丰硕。观空法师(1903-1989)将早先被译为藏文的唐代圆测法师所著《解深密经疏》后六卷还译为汉文,隆莲法师(1909-2006)将寂天菩萨《入菩萨行论》从藏文译为汉文,法尊法师(1902-1980)更将《菩提道次第广论》等藏传佛教论典及有关“因明”的重要著作译为汉文,这些译著在内地得到广泛传习,成为内地佛教徒的必读书。同时,法尊法师将玄奘法师翻译的《大毗婆沙论》从汉文转译为藏文,以嘉惠藏传佛教学人。叶均居士(1916-1985)也将南传佛教名著《清净道论》从巴利文翻译为汉文,成为汉地佛学院的教科书。这些交流,不仅丰富了三大语系佛教的经典宝库,开阔了各自的视野,促进了佛教人才的培养,并且为近现代汉传佛教的复兴和藏传佛教的传播注入了活力,提供了机缘。汉藏佛教交流也加强了西藏与内地的文化联结,增进了汉藏民族的兄弟情谊,为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发挥了积极作用。三大语系佛教进一步加强交流,必将为中国佛教的健康发展、中华民族的团结和中华文化的复兴,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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