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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五年工作规划纲要(2019-2023)

作者: 来源:中国佛教协会 更新时间:2019年11月15日

(2019年7月24日中国佛教协会第九届常务理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为了在新时代更好地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不断提高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广度与深度,充分发挥佛教积极作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本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五年工作规划纲要(2019-2023)》(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规划纲要》旨在阐明新时代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的时代背景、基本内涵、重要意义、指导思想、遵循原则、总体目标、努力方向、重点工作和组织实施要求,重在落实,力求实效,是未来五年本会及全国佛教界开展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历史回顾与时代背景

两千多年前,佛教从印度传入我国,在新的自然、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环境中生存发展,就必须克服环境差异、观念冲突、制度矛盾、生活方式不同等困难,不断与时俱进与社会相适应。佛教传入中华大地后,历代祖师大德根据佛教传承发展的本土环境和信仰需求,在坚持基本信仰、核心教义、礼仪制度的同时,摒弃了不符合中华文化传统的一些观念与制度,契理契机地推进佛教中国化进程,最终形成我国的三大语系佛教。

观念认同、制度适应、生活融合是历史上佛教中国化的三大途径。汉传佛教在信仰层面认同中华文化观念,适应礼制要求,从而创造出忏法等信仰仪轨;在思想观念层面整合儒道思想,经过南北朝佛教学派的诠释,从而形成隋唐宗派佛教;在制度层面适应儒家伦理、礼制规范,经过四分律宗的阐释弘扬、禅宗的创造性转化,形成丛林清规;在生活层面,僧众通过农禅并重等修行和实践,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修行方法与寺院经济。

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中国佛教界面对民族危亡与佛教衰颓的困局,自觉提倡人间佛教思想,推动教制整理、教产改革、教理弘化,走向佛教现代化之路。人间佛教的提出,不仅推动了近现代佛教革故鼎新的蜕变,更对当代佛教的发展有着立本开新的启示和光前裕后的影响。

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党和政府的关怀支持下,中国佛教协会于1953年成立,实现了中国佛教三大语系、四众弟子空前的大团结,为新中国佛教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在中国佛教史上谱写了划时代的光辉篇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百废待兴的中国佛教事业进入了全面恢复时期。1983年,本会成立三十周年时,赵朴初会长提出“提倡人间佛教积极进取思想,发扬农禅并重、学术研究、国际交流三个优良传统”的指导方针,为改革开放后中国佛教的发展指明了方向。1993年,本会成立四十周年时,赵朴初会长提出“着眼佛教事业建设与发展的未来,各级佛教协会和全国佛教界都必须把注意力和工作重点转移到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四众素质上来。加强佛教自身建设,就是加强信仰建设、道风建设、教制建设、人才建设、组织建设”,引领改革开放后的佛教事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党的十九大以后,本会第九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提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总结佛教中国化的历史经验,努力开创佛教中国化新境界,努力开启弘扬人间佛教思想新阶段,努力展现佛教文化新面貌,为开创新时代佛教事业发展的新局面规划了蓝图。回顾历史,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佛教事业的发展,始终坚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始终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

2015年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必须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2016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对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进一步作了深入系统的论述,为新时代包括佛教在内的我国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指明了方向。2017年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高度重视与积极引导。

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思想引领新航程。今天,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不是已经完成的历史,而是当前和今后我国佛教传承发展的时代大势与前进方向,是一个伴随着时代进步与社会发展而不断发展、不断深入的历史进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如何汲取我国古代佛教中国化的宝贵经验,坚持我国佛教中国化方向,使佛教更好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摆在全国佛教界面前的重大时代课题。

  二、基本内涵与重要意义

新时代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就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培育践行团结进步、和平宽容等理念,发扬中国佛教优良传统,传承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佛教文化,在保持佛教基本信仰、核心教义、礼仪制度的同时,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对教规教义做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建设具有新时代中国特色的佛教思想体系、制度体系、教育体系和佛教文化,使佛教更好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更好地发挥积极作用,团结我国各民族佛教徒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关系着我国佛教今后的发展方向与前途命运,关系着中国佛教的政治面貌与精神风貌,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一是佛教界结合实际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是党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正确途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重要内容,是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的根本指引,也是包括佛教在内的我国各宗教面临的重要政治任务。佛教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以及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毫不动摇地坚持我国佛教中国化方向。

二是我国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重要任务。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为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提供了更加清晰的具体目标、实现途径和评价标准。只有坚持中国化方向的宗教,才能更好地与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历史性转化,对我国宗教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只有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顺应新的时代特点,适应新时代前进要求,才能使佛教更好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三是我国佛教健康传承发展的必由之路。任何宗教的生存发展,都必须适应其所处的社会环境、时代背景、文化语境。历史上,佛教之所以能传承发展2500多年而不衰,成为世界性宗教,除了其自身具有的独特魅力外,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佛教能够与时俱进地适应当地的自然、社会与人文环境。今天,佛教身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中国,处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也必须与国情特点和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相适应相契合,才能健康传承发展。

四是佛教契理契机原则的内在要求。契理契机是佛教弘法利生的根本原则。所谓契理就是弘法利生的内容要符合佛教的根本信仰、核心教义、价值追求,所谓契机就是弘法利生的形式、方式、途径、载体乃至佛教徒的生活方式、制度建设、组织建构要契合地域特点、时代因缘,契合众生的根机。佛教在当代中国契理契机地传承发展,首先就要与我国的政治制度、社会制度、法律体系、文化背景相适应,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同频共振。

五是发扬中国佛教优良传统、传承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佛教文化的重要途径。佛教在我国两千多年发展弘扬的历史长河中,一代代高僧大德秉持上求下化的宏愿,悲智双运、善巧方便地将佛教的三宝信仰、核心教义、理想追求、价值取向、精神境界融入中国社会、中华文化,融入中国人的心灵与生活,形成了农禅并重、重视学术研究、国际友好交流等优良传统,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佛教文化,成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优良传统和具有中国特色的佛教文化都是在佛教不断中国化的进程中形成的,也只有在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的大前提下才能得到真正地传承、发扬,得到创造性发展与创新性转化。

六是解决我国佛教领域突出问题的指导原则。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光辉照耀下,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广大四众弟子的团结和合、不懈努力,我国佛教事业恢复振兴,各个方面都取得了长足进步。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的认识到,当前佛教领域依然存在着不少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信仰淡化、戒律松弛、追名逐利、放逸懈怠、追求奢华等教风问题依然存在,在某些地方某些寺院甚至有发展蔓延的趋势,严重侵蚀佛教肌体,损害佛教清净庄严的形象和声誉。佛教的制度建设特别是寺院内部管理的制度和方式仍然存在不少落后于时代发展要求的问题,中国佛教的现代转型尚未完成。治理佛教领域商业化问题的工作复杂艰巨,任重道远。科学技术飞速发展既为佛教的传播弘扬提供了新的手段、载体和方式,也对佛教生存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只有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坚持面向和立足新时代中国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才能更好地解决佛教领域的突出问题,推动我国佛教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的指导思想是,政治上,高举爱国爱教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确保推进佛教中国化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宗教上,坚持以戒为师、以法为依、正信正行,坚持以佛法僧三宝为信仰核心、以经律论三藏为经典依据、以戒定慧三学为学修纲领,坚持清净庄严的佛教本色,在保持佛教基本信仰、核心教义、礼仪制度的同时,深入挖掘和阐释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等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容,在适应时代进步的过程中全面加强和创新佛教自身建设,持续推动中国佛教现代转型,自觉抵制将佛教世俗化、庸俗化、商业化的错误倾向,契理契机发挥佛教积极作用,不断增强佛教界坚持中国化方向的理论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自觉接受党和政府的领导。这是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的首要政治原则,是佛教中国化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的根本保障。佛教界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应自觉接受党和政府的领导,自觉按照党和政府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这是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在价值观方面的导向性要求。在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的进程中,佛教界应深入挖掘、阐释、弘扬教义教规中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符合的内容,引领广大信教群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坚持契理契机原则。契理契机原则是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在佛教教理教义上的基本依据。新时代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应努力做到契理与契机的圆融统一,以适应时代因缘与众生根机的方式传承、阐释、实践、弘扬佛教的核心信仰、教理教义、修行方法与精神境界。

——坚持践行弘扬、丰富发展人间佛教思想。人间佛教思想是近现代以来中国佛教界的有识之士在革除佛教积弊、谋求佛教复兴、推动传统中国佛教现代转型、彰显佛教对现实社会人生积极作用的思想创新与实践探索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是近现代以来中国佛教界在民族危亡、社会剧变的大背景下继续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的重要思想成果。改革开放以来,赵朴初居士等佛教大德倡导的人间佛教思想,逐渐成为我国佛教事业恢复振兴、健康发展的指导思想。新时代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应在梳理发展源流、总结历史经验、借鉴海外成果的基础上,继续践行弘扬、丰富发展人间佛教思想,并以此为契机推动佛教思想建设。

——坚持加强佛教自身建设。自身建设是佛教健康传承发展的根本,是佛教发挥积极作用的根本,也是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根本。佛教自身建设包括信仰建设、道风建设、人才建设、教制建设、组织建设和文化建设。这六个方面的建设不是彼此孤立、各行其道的个体,而是各有侧重、密切关联的有机整体,其中信仰建设是佛教自身建设的核心,道风建设是佛教自身建设的根本、人才建设是佛教自身建设的关键、教制建设是佛教自身建设的基础,组织建设是佛教自身建设的保证,文化建设是佛教自身建设的纽带。新时代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推动佛教事业健康发展,必须进一步巩固和加强自身建设这个根本,推动佛教自身建设全面发力、重点突破、协调发展、取得实效。

——注重发挥佛教界的主体作用。佛教团体、佛教院校、佛教活动场所、佛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是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的主体。新时代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应充分发挥佛教界的主体作用,调动佛教界自身的积极性、主动性,使坚持中国化方向成为三大语系佛教四众弟子自觉的价值取向与行动指南。

——深刻把握佛教中国化的历史经验和客观规律。研究、把握、遵循佛教中国化的客观规律,是确保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的重要原则。要深刻总结、认真汲取佛教中国化的历史经验,通过调查研究、经验交流等方式总结各地佛教界在新时代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的新做法、新成果、好经验,将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相结合,不断研究、总结、把握和遵循新时代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的普遍规律,避免拔苗助长、形式主义、主观主义等错误做法和倾向,确保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真正落到实地、取得实效。

  四、总体目标与努力方向

新时代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的总体目标是,建设团结和合、清净庄严、开放包容、充满活力、具有更强国际影响力的中国佛教,使我国佛教更加健康地传承发展,更加充分地发挥积极作用,更好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更好地为维护世界和平、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力量。

本会要引领全国三大语系各民族佛教徒,不断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实现增强政治认同更加自觉、融入中华文化更加自觉、适应社会发展更加自觉,从而真正适应我国社会制度、社会道德和社会文化。

——增强政治认同更加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觉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对党和国家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始终与党在思想上同心同德、在目标上同心同向、在行动上同心同行。

——融入中华文化更加自觉。自觉传承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佛教文化,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创造具有新时代中国特色的佛教文化。在佛教思想、制度、文化、活动等方面体现中国风格,更加全面深入地融入中华文化。

——适应社会发展更加自觉。自觉顺应社会发展要求,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遵守和维护社会道德和公序良俗,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主动服务社会,积极参与公益慈善活动,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履行社会责任,坚决抵制违规违法宗教活动,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国家安全。

  五、主要任务与重点工作

今后五年本会将引领全国佛教界,按照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的基本内涵、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努力方向积极主动、扎实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力争取得较好的阶段性成果,把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不断引向深入。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佛教界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觉悟,确保推进佛教中国化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引领全国佛教界建立健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及时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最重要的是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团体、院校、场所,深入三大语系佛教四众弟子的心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努力。

开展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的爱国主义教育实践活动,继承发扬中国佛教爱国进步的优良传统,梳理总结佛教爱国思想,深入学习中华民族的悠久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光辉历史、中国共产党的光荣历史、近代以来中国人民谋求民族复兴的奋斗历史,深入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入了解我国国情特点,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一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科学论断的深刻内涵,引导三大语系佛教四众弟子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不断强化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把佛教自身发展与国家的前途命运紧密结合在一起,不断提高爱国主义思想觉悟。通过国家重大历史事件、佛教界爱国历史名人纪念活动等,展示爱国主义深刻内涵,培养爱国情操,弘扬爱国精神。指导、支持地方佛教界建设好“宗教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展示佛教参与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的重要资料和文物,发挥好基地的教育功能。积极开展“四进”活动(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宗教活动场所),引导佛教团体、佛教院校、佛教活动场所规范升挂国旗,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奏唱国歌。

以学习宪法和贯彻落实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为重点,利用“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等平台,引领全国佛教界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学习活动,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增强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依法依规管理教务、依法依规维护合法权益的自觉性;为宗教领域法治建设建言献策,协助党和政府不断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二)坚持佛教思想建设的中国化方向,丰富发展人间佛教思想,构建具有新时代中国特色的佛教思想体系。

在现有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佛教思想发展的历史源流,继承佛教思想中国化的优秀成果,总结佛教思想发展的历史规律,为加强新时代佛教思想建设提供历史支撑与经验借鉴。

深入挖掘佛教教义教规中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契合的内容,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对佛教教义教规作出现代诠释,为佛教界践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思想资源与信仰支持。

践行弘扬、丰富发展人间佛教思想,坚持人间佛教思想契理契机的根本原则,深入梳理总结人间佛教思想的教理渊源、经典依据、发展脉络、历史经验,吸收借鉴海外人间佛教思想弘扬、践行、发展的宝贵成果与成功经验,进一步研究把握人间佛教思想的本质特征,进一步明确新时代践行弘扬、丰富发展人间佛教思想应当抵制的错误思想与错误做法,探索建立人间佛教的教理、经典、学修、制度、礼仪系统。

以丰富发展人间佛教思想为契机,建设立足佛陀本怀、发扬优良传统、融入时代精神、体现中国特色、服务当代社会、开放包容多元的新时代佛教思想体系,引领新时代中国佛教健康传承发展,更好发挥佛教净化人心、涵育道德,启迪智慧、传承文化,改善人生、利益人群,服务社会、广利众生的积极作用。

支持藏传佛教界持续开展教义阐释工作,支持南传佛教界加强新时代思想建设,对藏传佛教和南传佛教教义教规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

坚持佛教信仰建设和道风建设的中国化方向,塑造、维护新时代中国佛教的清净教风与庄严形象。

引领全国佛教四众弟子树立和坚持佛教的正信正见,增强辨别、防范和抵御各种邪教和迷信思想侵蚀的意识和能力,纠正信仰淡化的不良风气。

引领全国佛教界坚持以戒为师、以法为依,持之以恒加强教风建设。贯彻落实本会《关于加强佛教教风建设的倡议书》《关于规范升座、开光等佛事活动的通知》,积极探索新时代加强佛教教风建设的新方法、新途径,着力解决佛教教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坚决反对一味追求世俗名利的不良风气,坚决纠正戒律松弛、放逸懈怠、追求奢华以及寺院纲纪废弛、民主管理和寺院制度落实不到位、内部不和合等侵蚀佛教肌体、损害佛教形象声誉的现象,自觉维护佛教及出家僧人清净庄严的形象。

加强佛教活动场所管理。依法依规科学有序管理寺院,落实民主管理原则,持续倡导“文明敬香,合理放生”,努力创建和谐寺院、文化寺院、生态寺院,更好发挥寺院在教风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

加强佛教教职人员管理。持之以恒抓好汉传佛教规范传戒工作,严把僧众入口关、传戒质量关,从源头上确保佛教教职人员的整体素质。做好佛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加强佛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督导寺院及僧众坚持学律持戒、半月布萨、结夏安居的律仪制度,坚持别行共修、冬参夏学、讲经弘法的学修制度,坚持二时课诵、过堂用斋、共住共修的生活制度,坚持勤修三学、学修并进、解行相应的佛教修行原则与优良传统,保持佛教教职人员少欲知足、淡泊名利的衲子本色,展现僧团清净和合的精神面貌。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方佛教协会、佛教院校、寺院加强戒律清规的整理研究,倡导学戒、持戒、弘戒的良好风气。

继续深入开展全国性讲经交流活动,鼓励佛教教职人员讲经说法,引导佛教教职人员把时间和精力主要放在持戒修行、闻思经典、弘法利生、服务社会上来,培育发扬学习经典、研究经典、宣讲经典的良好风气,将讲经说法与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引导广大信众爱国爱教、正信正行。

深入贯彻落实十二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以及本会《关于自觉抵制佛教领域商业化不良影响的通知》,坚决抵制佛教领域商业化问题的不良影响,及时反映佛教界的合理诉求和意见建议,配合党和政府做好佛教领域商业化问题治理工作,遏制乱建寺庙和滥塑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反对商业资本介入、操控寺院管理和以佛教活动谋取商业利益,切断借教敛财利益链,明确寺院作为宗教活动场所的属性和职能,维护寺院的清净庄严,更好发挥寺院弘法利生的积极作用。正确区分商业化问题与佛教自养事业,引导佛教自养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坚持佛教制度建设的中国化方向,推动寺院管理现代转型,建设具有新时代中国特色的佛教制度体系。

修改完善本会制定的佛教界内部规章制度,使其符合新修改《宪法》、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提高佛教内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现代化水平,构建具有新时代中国特色的佛教制度体系。

鼓励支持各地寺院在政策和法律法规范围内积极开展关于寺院管理制度、管理组织、管理方式方面的探索,建立健全体现佛教戒律精神、继承和发扬佛教优良传统、响应新时代对佛教教制建设新要求的具有当代中国特色的寺院管理制度、民主管理组织形式和管理方式,持续推动寺院管理的现代转型。

督导、支持依法取得法人地位的寺院,按照有关法规规章要求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探索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佛教活动场所法人治理结构。

(五)坚持佛教人才建设的中国化方向,建设具有新时代中国特色的佛教教育体系。

把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作为培养佛教教职人员的重要导向,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标准,培养更多的高素质佛教人才,为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提供人才保障。

指导支持佛教院校坚持正确办学方向,把握时代特点,贯彻落实宗教院校建设规划,持续推动佛教院校师资队伍建设、课程体系建设和教材编写工作,完善办学机制,增强办学能力,提升办学质量。

加大佛教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和公共课程的比重,开设或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中华文化、中国历史、宗教政策法规和佛教中国化历史等课程。

继续贯彻落实关于宗教院校的“两个办法”,稳步推进佛教院校教师资格认定和职称评审聘任以及学生学位授予工作,制定完善有关佛教教育和人才培养的规章制度,不断提高佛教教育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做好优秀教师奖教金和留学生奖学金发放工作,持续完善佛教教育激励和支持机制。

继续召开全国佛教院校联席会议,促进校际交流,加强佛教院校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人才交流、经验互鉴,推动全国佛教教育事业协调发展。

进一步丰富佛教教育国际交流的形式和内容,拓展广度和深度,积极吸收国外和港台地区佛教人才培养的成功经验,关注和把握国际佛教教育及院校建设的潮流动向,推动国际佛教青年间的交流、了解与合作。

继续指导、支持藏传佛教和南传佛教教育事业发展,进一步提高藏传佛教院校的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支持中国巴利语系高等佛学院建设,着力解决南传佛教教职人员和人才匮乏的问题。

深入研究总结古代佛教丛林教育的特点、优势、精髓及其对当代佛教教育的借鉴意义,梳理总结近现代佛教院校教育建立发展的成果经验,研究把握佛教人才培养与成长的独特规律,充分借鉴吸收现代国民教育的长处,探索传统丛林教育与现代院校教育有机融合的方式方法,努力走出一条既发扬优良传统又具有时代特色、既符合佛教人才培养的独特性又遵循教育一般规律的佛教人才培养之路。

重视日常培养,通过举办各类学习培训班,加强对佛教四众弟子的世情国情、宗教政策法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教育。

发现、培养和使用中青年佛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中的优秀分子,选拔有能力有条件的到佛教团体和佛教活动场所任职历练。

(六)坚持佛教文化建设的中国化方向,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具有新时代中国特色的佛教文化。

引领全国佛教界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习教育工程,开展各种形式的读书、培训、研讨、体验等活动,营造热爱文化、学习文化、传承文化、弘扬文化的良好氛围,挖掘弘扬具有中国特色的佛教文化中健康、有益、积极向上的内容,作出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相契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相融合的阐释,塑造温和、理性、包容的佛教文化品质,反对宗教狂热和极端思想。

继续以佛教传统节日为契机弘扬优秀佛教文化和中华传统文化,努力发挥佛教文化净化心灵、涵育道德的积极作用。

继续发挥本会文化机构和佛教文化教育基金的作用,支持地方佛教界办好佛教文化机构,与时俱进搭建和完善佛教文化研究、传承、展示、弘扬与对外交流平台,办好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佛教文化活动。

深入研究、整理、总结具有中国特色的佛教文化的发展历程、优秀成果、历史经验、基本规律,做好佛教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为新时代佛教文化建设提供历史借鉴。

充分运用新科技、新材料、新工艺等手段,赋予当代佛教文化新的时代内涵和现代表达形式,推动佛教文化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创造新时代深入人心、影响世界、传之久远的佛教文化,推进中国佛教文化走向世界。

)践行佛教慈悲济世精神,开展公益慈善事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努力发挥积极作用,更好适应新时代社会发展要求。

继续在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开展慈善活动,加强与少数民族佛教界的联系,促进三大语系佛教界交流,维护民族团结、边疆稳定、祖国统一。

继续参与扶贫攻坚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引领全国佛教界广泛开展公益慈善事业,创新运作模式,完善管理制度,拓宽慈善领域,培养专门人才,将应急赈灾等临时性的慈善活动与常态化、专门化的慈善项目有机结合,提升佛教公益慈善事业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努力发挥佛教服务社会、利益众生的积极作用。

(八)在海外联谊和对外友好交往中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为祖国和平统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力量。

进一步发挥佛教文化纽带的独特优势和积极作用,加强与港澳佛教界的交流合作,加强内地与港澳地区的文化联结,团结港澳佛教界爱国爱港爱澳力量,助力增强香港、澳门同胞的国家意识和爱国精神,为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加强与台湾佛教界的联谊,巩固与台湾重要佛教组织、老一代佛教界代表人士的固有关系,重视发展与台湾佛教界中青年一代的友好关系,传承发展两岸佛教界的天然联系与传统法谊,推动两岸佛教界共同弘扬中国佛教与中华文化,促进心灵契合,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为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贡献力量。

加强与海外华人佛教界的联谊,充分运用佛教作为海外华人主要传统信仰的优势,建设海外华人的精神家园,增强华侨华人的文化归属感与民族向心力,团结海内外中华儿女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

继续开展对外友好交流,巩固发展中韩日佛教黄金纽带关系,增进与东南亚、南亚佛教国家的传统法谊,拓展加强与欧美佛教界的交流,为促进睦邻友好、增进中外友谊和“一带一路”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继续办好世界佛教论坛,积极参与国际佛教组织和宗教和平组织的活动,参与国际宗教与文明对话,推动中国佛教“走出去”,提高我国佛教的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为促进文明交流互鉴、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懈努力。

  六、组织实施与保障措施

本会要提高对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重大意义的认识,把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作为新时代佛教工作的鲜明主题,全面贯彻党中央精神和决策部署,认真履行《规划纲要》组织实施主体责任,发挥在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工作中的组织、引领、指导、推动、支持、协调作用,将《规划纲要》的组织实施纳入2019-2023年度工作计划要点,具体列出每年实施《规划纲要》的重点工作,明确目标任务,分解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力戒形式主义,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本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提高思想认识,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立场,切实履职尽责,在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方面发挥表率作用,做好《规划纲要》实施的方向把握、统筹协调、整体推动、检查监督工作,保证《规划纲要》稳步有序实施。

本会各部门、各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合作意识,按照《规划纲要》要求,明确各自的工作任务,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团结协作,共同推进《规划纲要》的贯彻实施。

本会刊物《法音》《佛教文化》《佛学研究》和会网站要做好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的舆论宣传工作,宣传党中央关于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的重要理念、思想、方针和重大决策部署,及时报道本会及地方佛教界实施规划、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的典型案例、创新做法、成果经验,介绍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的理论成果,反映佛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过程中的思想动态、认识变化与真诚心声,帮助社会公众了解新时代中国佛教健康传承发展的时代风貌,为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营造积极健康的舆论氛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佛教协会可以根据本会制定的《规划纲要》制定本地区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的规划纲要或实施方案,指导本地区佛教团体、佛教院校、佛教活动场所、佛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做好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的相关工作,凝聚起全国三大语系各民族佛教徒的磅礴力量,共同开创新时代佛教中国化的新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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